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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“十四五”规划 强化科技创新和提高监测能力
来源:仪器信息网 | 作者:业务部 | 发布时间: 732天前 | 215 次浏览 | 分享到:
《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“十四五”规划(2021—2025年)》明确了“十四五”期间重庆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、目标任务、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等。


近日,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《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“十四五”规划(2021—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明确了“十四五”期间重庆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、目标任务、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等。 在重点工作中,《规划》明确提出要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创新,其中提到:1)培育应对气候变化创新主体。积极争取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;2)推动关键核心低碳技术研发。开展绿色能源技术和装备研发,实施重点行业减污降碳技术攻关;3)推进气候友好型技术创新成果转化。推动建立气候友好型技术创新评价和认证体系,推行产品绿色(生态)设计。完善气候友好型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。完善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,推进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工作,支持首台(套)气候友好型技术创新装备示范应用。鼓励高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等建立气候友好型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、创新创业基地。强化气候友好型技术创新转化综合示范。鼓励采用“科学+技术+工程”组织实施模式,推动重点行业减污降碳、可再生能源利用、碳捕集利用封存(CCUS)等技术转化。 专栏6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创新重点工程 1.应对气候变化创新平台建设项目。依托西部(重庆)科学城、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、广阳湾智创生态城建设为载体,加快布局三峡生态环境、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市级技术创新中心、积极争取创建气候友好型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。 2.核心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工程。绿色技术和装备研发工程、电力、冶金、建材、化工、造纸重点行业减污降碳技术攻关、零碳建筑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工程。 3.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工程。编制气候友好型技术创新评价标准和认证要求、建立区域性气候友好型技术交易中心、气候友好型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、创新创业基地和公共服务中心、气候友好型技术转移转化示范项目。 《规划》还提出要提高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和监测能力,其中提到:1)完善温室气体核算标准体系。完善可再生能源统计核算标准,开展碳排放总量调查,研究制定生态碳汇、碳捕集利用与封存(CCUS)标准。推进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碳排放核算规范标准、绿色建筑标准等协同和互认。鼓励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。2)探索构建温室气体监测体系。鼓励电力、水泥、钢铁等重点行业有条件的企业,开展能源和工业过程温室气体集中排放监测先行先试,加快技术标准制定与监测结果比对。结合现有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基础,开展二氧化碳、甲烷等温室气体浓度监测试点。在重点排放点源层面,试点开展天然气、页岩气等重点行业甲烷排放监测。积极参与构建国家温室气体观测网,加强温室气体观测能力建设,推动温室气体观测试点,开展温室气体浓度检测和碳源碳汇评估。